日期:2025-07-22 04:5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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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浪财经-鹰眼工作室
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《民事判决书》,在与琼海市农业农村局的工程款诉讼案中胜诉。此次涉案金额达1.02亿元(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利息等),其中应收账款原值3204.23万元。
案件回顾
2017年11月,杭州园林与琼海市农业农村局签署《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》,杭州园林作为该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的承包人。项目完工后,因对方拖延支付工程款和项目管理服务费,经多次催要无果,杭州园林提起诉讼。当时尚有3822.23万元工程款及382万元管理费未支付。
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942.23万元,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。案件受理费54.20万元,公司负担43.36万元,被告负担10.84万元。
二审进展
杭州园林对一审判决存在异议,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高院经审理认为,公司上诉请求部分成立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、适用法律错误,予以纠正。终审判决如下: - 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; -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3204.2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(以4204.23万元为基数,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,自2024年7月9日开始计算至2024年12月10日;以3204.23万元为基数,自2024年12月11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); - 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同时,一审案件受理费54.20万元,公司负担36.18万元,琼海市农业农村局负担18.02万元。二审案件受理费44.49万元,公司负担26.14万元,琼海市农业农村局负担18.35万元。
对公司影响
本次涉及诉讼项目的应收账款原值3204.23万元,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。公司收到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后,将相应增加本期利润。不过,具体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数据为准。杭州园林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、仲裁事项。公司提醒投资者,信息以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为准,理性投资,注意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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